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

王制章句之二
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於天子,附於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,天子之卿視伯,天子之大夫視子男,天子之元士視附庸。

天子,王者父王母地,为天子之也。附庸,以国事附於大国,未能以其名通也。

天子的田方千里,公侯的田方百里,伯的田方七十里,子男的田方五十里。田不足五十里的,不能朝天子,附属于大国诸侯,称作附庸。天子三公的田比照公侯,天子卿的田比照伯,天子的大夫的田比照子男,天子的元士的田比照附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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