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5日星期一

写作的权力

在看完亵渎后,心中有些东西不吐不快,虽然已经写完一篇,但是我知道还有没有吐完的。这就是写作的权力,对此我想多说一点。

对于写作问题的思考,贯穿了2009年全年,而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论文写作。这是这篇文章的核心所在,我要面对权力,一个近乎于绝对的权力。我想这是一个实际的问题,你论文的生死完全取决于对方。而我的文字几乎遭到了导师近乎于无情的打击,导致我对于写作的信心尽丧。甚至在提起笔,耳边都能响起震耳的轰鸣。

文字的好坏,固然是有一定的标准,但是我在这个标准面前信心尽丧。权力面前,不会告诉你如何才能达标,而只会对你进行冷嘲热讽,甚至无情打击。我在权力面前,全线溃败,提不起笔来。如果说,真理是存在的话,那我相信权力本身就是真理。只有绝对的权力,才会有绝对的真理。

对于亵渎的共鸣也就在此,面对权力的压榨,我选择了逃避,而罗格选择了升级。我知道,权力是无可逃避的,死磕也不行。我曾经对于这个问题绝望了,认为这是对于我浪漫主义的惩罚。最后我发现,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——亵渎。

写作的权力,不在于真理与否,权力也不能否定掉我写作的自由。在危情十日中,作家在威逼下进行创作,稍不留神就难免受苦。创作需要自由,但是真理不需要,权力更不会允许。但是,我知道对于真理的渴求,必须用文字表达,没有人真正拥有真理,拥有的不过是暂时的权力。

我迷信于写作的权力,认为真理是写作的标尺,但是谁来掌握真理呢?真理的文字必须经过,那个漫长的过程,也就是不断写作,不断接近的过程。写作的权力不能被否定,不容被亵渎。真正亵渎写作自由的,恰恰就是这样一个真理——权力即真理。只有这条写作的真理,需要我们好好亵渎一番,没有亵渎的文字,就不可能出现真理的表达。或者说,也许真理恰恰就在这种亵渎的表达中产生。

写作需要理由吗?需要!写作需要真理吗?去他妈的,放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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