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

漂泊纪行(一)

    题记:昨日,友朋邀我赴筑城,路上我劝其多写些评论,而他反过来劝我写小说,我笑而不语,心道若是有黔首兄则不妨写小说,自己的文笔则就免了。今日观师母所顶博文《帅哥与才女》,乍观为小说,而细想则为回忆,况有照片为证,则小说与回忆如何区分呢?既然如此,我为何不可写小说,真事隐,假语存而已。 

    粗计为十年,而细想则有一轮矣。岁月匆匆,日月芿苒。昔日之少年,今已略有华发,当年之豪情壮志,今已消磨殆尽,而立之年,却有天命之叹,岁月之叹,不妨托之空言,以待知者。

    那年,他只有十七岁,刚刚过了生日,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套斯蒂格利茨的《经济学》,虽然他还不知道斯翁明年就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,但是购得这套书的满足感,让他觉得自己中学毕业之后,应该去学经济。虽然,今天看起来,这点有些好笑,但是对于那时的他来说,却是一个伟大而遥远的目标。而这部《经济学》伴随着他从北方到了南方,又从南方到了北方,最后又回到了西南。

    他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,所以才会在文理分班后,感觉到抑郁,在一次班会上,班主任让刚刚新组成的班集体彼此熟悉一下,就提出每个人写出自己对于班集体的看法。而作为一个刚刚进入这个班的他而言,周围的陌生还没有消除,而班上的阶级就已经形成,原来的重点班和新进入的差班。班主任是重点班的班主任,却接受了数名差班来的学生,心中的不快是难免的——自己的学生怎么会比不过这几个学生,怎么会掉到差班呢?心中这么想,所以就对这几个学生格外注意。

    这种注意并不是善意的,在所有的政策上,向老班同学倾斜这是自然的。而这一切就被他看在眼里,当班主任提出要提意见的时候,他自然而然地就将看到的写了出来,还仿佛记得那篇文字的名字是《论美芹十献》,从辛弃疾的文章学到的题目就放到了这里。然而,班主任并不是宋孝宗,他也不是辛弃疾。这篇文章引出了轩然大波,导致他甚至差些辍学,直至今日依旧有旧日的同学在与他聊天的时候,第一句话依旧是我仍记得你写的那篇文字。

    这篇文字就像一滴水掉入了滚烫的油锅里,班主任在看完这篇文字之后,立刻就召开临时班会,在第二天的自习课上,班主任先让他站在整个班的最后,然后一句接一句的念他那篇文字,每念完一句,就大声地问整个班的同学,这句话对不对。声接一声响亮的“不对”,充斥在朗读声之中。而他木然的站在整个班后面,觉得自己离这个教室越来越远。昔日的同窗,今日变得格外的漠然。难道他写到的,只有他自己看到了吗?别人都没有看到!他心中一阵阵的气恼,却怪不得任何人。直到班主任念完整篇文字,用冷冷地声音告诉他,明天将家长叫过来,告诉他的父母,他可以不用来这个班上课了。

    听到这一切,他几乎不敢再回到家。毕竟作为一个自费生,本来就一直被父母唠叨在口头上,又何况惹了这么大的祸,搞不好要开除的!他磨磨蹭蹭地走到了家里,将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母。

    父母看到这个孩子无地自容的样子,虽然没有打骂,只是淡淡地安慰了一下,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孩子虽然冒失,却从来没有任何坏心。这件事一定是班主任误会了,决定第二天到学校里向班主任解释清楚。一夜无话,到了第二天。母亲带领孩子到了学校,找到班主任。在办公室里,班主任将那篇惹了大祸的稿子从抽屉中取了出来,向他的母亲挥了挥,问道你知道他写了什么吗?这是对一个荣誉集体的攻击和污蔑!既然他不愿意留在这个班上,那么就不要来上学了。母亲听到这里,立刻就呆住了。随后,班主任叫他出去站在走廊里,单独与母亲谈话。他站在走廊里,看到老师走来走去,同学侧着身子从自己身旁擦过,窃窃私语,心中懊悔极了。这时候,一位曾经教过他的老师走到身畔,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,他讷讷张不开口,只是说自己惹祸了。那位老师,推开办公室的门就进去了。

    至今,他在那时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。后来,他在考上大学之后,他母亲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,喜极而泣,喊了声万岁。那天晚上,母亲告诉他,曾经在办公室里为他向班主任下跪了,求她不要开除他。他听完,泪流满面。发誓要好好学,不辜负父母对他作出的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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